
自2017年在全国工商联系统全面开展以“班子建设好、团结教育好、服务发展好、自律规范好”为主要内容的“四好”商会建设以来,根据《全国工商联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“四好”商会认定工作的通知》(全联厅发〔2018〕41号)要求,昆明温州总商会在省、市工商联的正确领导和精心指导下,积极践行“四好"标准,奋力加强商会自身建设,着力发挥职能作用,全面提升商会“两个健康”发展水平,商会坚持以“综合服务立会、开展活动兴会、创新发展强会”的原则,实行“自我管理、自我服务、自我协调、自我约束、自我教育”的管理机制,形成秩序良好、健康和谐的商会发展环境,商会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。

2019年3月,经过全国工商联合会不断抽查、审核,工商联主席办公会议通过,认定昆明温州总商会等为2017-2018年度全国“四好”商会。并荣获全国工商联首批全国“四好”商会荣誉称号。商会获此殊荣,是和各级政府、领导、社会各界人士的鼎力支持分不开的;是商会领导班子精诚团结、辛勤付出和全体会员共同努力的成果。

昆明温州总商会将珍惜荣誉,以 “四好”商会为发展契机,把握机会,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行动指南,顺应时代创新发展,坚持弘扬温商精神,服务两地经济,把商会建设得更加强大,进一步做实、做优。为温商事业兴旺,为昆明经济发展发挥更大的作用,作出更大的贡献。
